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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组维修电工方案 来源:  2013/5/13  点击人气 2452 条
 2013徐州机电高级技工学校技能比赛
维修电工(教师组)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项目
维修电工技能竞赛为个人竞赛项目。
(二)、竞赛内容与方式
教师组竞赛以国家职业标准《维修电工》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应知、应会要求命题:
 操作技能竞赛以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根据竞赛试题要求,参赛选手完成下列工作任务:
①电路设计
根据设备的工作要求,设计、画出电气原理图。
②电路调试
根据工作要求,在指定设备上连接电路,编程并调试成功。
 (三)竞赛时间
技能操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二、裁判
聘请具有相关高级职称或资格的技术技能专家担任裁判,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裁判工作。
三、竞赛场地与设备
1.技能操作竞赛
(1)竞赛场地
实操考场:校电气自动化省级实训基地
选手准备和休息场地:教室1~2间;
(2)设备和器材
维修电工考核装置
维修电工设备考核装置单元提供的竞赛使用元件 (每工位)
序号
名 称
主要元件及规格
数量
备注
1
PLC小型机
三菱 FX2N
1台
 
2
计算机
安装三菱PLC编程软件
1台
供编程、分析使用
3
中间继电器
 
若干
由赛场提供
4
交流接触器
 
若干
5
按钮
 
若干
6
热继电器
 
若干
7
熔丝座
 
若干
8
指示灯
 
若干
9
变频器
E740系列
1只
根据竞赛需要,赛场提供下列器材。
①连接电路的导线:单支多股铜芯塑料绝缘线,规格0.75mm2
②异型管:用于导线连接端子编号的异型管,规格1.0 mm2
选手自带工具
(1)连接电路的工具:螺丝刀1套(不允许用电动螺丝刀)、剥线钳1把、电工钳1把、尖咀钳1把等。
(2)电路和元件检查工具:万用表。
(3)试题作答工具:圆珠笔或签字笔、HB和B型铅笔、三角尺等。
四、竞赛注意事项
(一)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佩)带统一签发的参赛证参加竞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竞赛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应按指定工位号参加竞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竞赛。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操作技能竞赛除携带竞赛规定的用具(如笔、尺、普通计算器等)外,所有通讯工具、摄像工具一律不得带入竞赛现场。
4.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监考人员或裁判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6.在竞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应立即停止答题或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
(二)竞赛规则
技能操作赛场
(1)选手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
(2)每批次比赛前30分钟,选手凭参赛证进入赛场。由竞赛现场裁判组织本批次参赛选手抽取工位号,并由各参赛选手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不准私自变更。然后,按抽取的工位号,选手进行竞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竞赛裁判负责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检查。
(3)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能相互借用工、量具。各参赛选手间不能走动、交谈。竞赛过程中出现设备问题,应提请大赛裁判长到工位处确认原因。如果确实是因为设备故障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竞赛,由大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4)选手不得带入任何技术资料和工具书。所有通讯工具、摄像工具一律不得带入竞赛现场。
(5)选手需根据竞赛题图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全文明生产、规范操作等,均作为评分依据。参赛选手独自入场,独自完成操作。
(6)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
(7)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并不得提前离开赛场。
(8)竞赛结束前10分钟,吹响竞赛结束提示哨音,各参赛选手应准备停止加工。经竞赛裁判员检查许可后,参赛选手方可离开竞赛场地。
(9)各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立即取消竞赛资格。
(10)实际操作竞赛的参赛选手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穿戴个人劳保用品,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竞赛,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三)竞赛其他要求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市竞赛领导小组签发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
2.各赛场除现场裁判员、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竞赛领导小组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五、成绩评定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竞赛专家委员会的裁判组负责。
2.操作技能的成绩,由现场操作过程的规范和最终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两部分组成。其中操作规范成绩根据现场实际操作表现,按照现场操作规范评分标准,依据现场裁判员的赛场纪录,由现场裁判组集体评判成绩;工作任务的质量依据选手完成工作任务的数和量的评分标准,进行客观评判成绩。
3.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依实操成绩排定,当出现成绩相同时,计算小分分出名次,技能操作完成的时间较短者排名在前,若成绩一样,用时也一样,不能分出先后,取相同名次。
六、申诉与仲裁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备件,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通过本代表队领队,按照规定时限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委员会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通知领队或当事人。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七、其它
1.本技术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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