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技能竞赛月“开元杯”学生组《会计实务》项目竞赛方案 项目负责人:黄瑜
一、 竞赛项目 会计实务,由会计手工账务处理、点钞和传票翻打三项内容组成。 二、 竞赛时间及地点 预赛:5月11日 下午14:30 培训中心407教室 决赛:5月19日 下午16:20 培训中心407教室 三、竞赛内容及要求 (一)会计实务项目的竞赛规则 会计手工账务处理竞赛执行的专业技术标准为《会计基础 工作规范》,会计处理具体原则和方法遵照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1、竞赛内容 序号 | 项目 | 考核范围 | 竞赛业务内容 | 题目类型与权重 | (1) | 原始凭证 | 常用原始凭证的填制 | 参照2015年财政部颁布的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 | 模拟小型企业一个会计期间的会计业务; 凭证权重52%左右 账簿权重15%左右 报表权重15%左右 其他权重15%左右 卷面分权重3%左右 | (2) | 记账凭证 | 审核原始凭证,并填制通用记账凭证 | (3) | 日记账 | 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 | (4) | 明细账 | 登记明细账 | (5) | 总账 | 登记总账 | (6) | 报表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7) | 其他 | 建账、会计凭证整理和装订、会计交接、账簿启用、错账更正、编制试算平衡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
2、竞赛时间 60分钟,另加10分钟会计凭证整理装订时间。 3、竞赛具体规则 (1)答题结果用蓝色或黑色水笔直接书写在试卷上指定的位置,用铅笔答题无效,红笔仅用于错账更正和结账。 (2)凭证、账簿发生错误,应按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处理。 (3)在竞赛中,不得在卷面上使用个人私章或签名等留有个人标记。原始凭证中规定签章处一律使用大赛配备的通用“单位印鉴”章和“个人印鉴”章,如涉及到密码区一律不要填写;记账凭证中只要在制单人处签赛卷中统一的姓名,其他签名处一律不签。 (4)竞赛过程中, 选手应保持座位清洁。竞赛结束后,考生一律不得将大赛统一提供的赛卷、工具、用具及其他比赛资料等带离考场。 (5)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选手除携带竞赛必备的用具(如笔、尺、算盘、普通计算器等)外,不得将其他用具和资料带入竞赛现场,会计凭证装订用具及材料由竞赛委员会提供。 (6)手工账务竞赛的最后10分钟,只能用于会计凭证的整理装订,技术标准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 4、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参赛选手均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竞赛现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竞赛内容,否则将取消该选手的参赛资格和名次。 (2)参赛选手应准备竞赛必备的用具,包括:黑水笔、红水笔、尺子、算盘、普通计算器、固体胶、夹子、曲别针等。不得将其他用具和资料带入竞赛现场,会计凭证装订用具及材料由竞赛委员会提供。 (3)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4)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行为处理。 (5)在竞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再续赛。 (6)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 (二)点钞项目竞赛规则 1、竞赛内容 (1)单指单张 2、竞赛方式 (1)备点钞票单指单张采用整把形式。 (2)选手持钞采用手持式或手按式均可,限时不限量。 (3)点钞一律以坐姿形式进行。 3、竞赛时间 单指单张:5分钟 4、竞赛规则 (1)比赛设现场裁判若干名,计时员1名。 (2)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比赛用练功券(100元面额钞券)、海绵缸、扎条、记录表(一张用于记录裁判设错,一张用于选手记录成绩)、点钞机等。 (3)必须经过抓把、点数、扎把、盖章等过程,每100张为1把。 (4)未点的练功券以整把形式放在桌左边(左手点钞的选手可放在桌右边),不得擅自挪动,其他用具可按选手意愿摆放。比赛时,已清点的练功券放在桌右边(左手点钞的选手可放在桌左边)。 (5)比赛选手清点的每一正确把要求为100张。 (6)比赛报时:主裁判发出“第一把起把--预备”口令后,选手方可抓把作好准备。主裁判发出“开始”口令后,选手即可开始点钞;在结束前30秒报时由计时员宣布“倒计时30秒”,最后5秒钟开始读秒,当选手听到“时间到”的口令后,立即停止手中一切操作,起立后在原位等待裁判员判分。 (7)主裁判发出“时间到”口令后,选手应停止点钞、扎把、盖章等动作,在配合裁判员完成成绩登记表后方可离场。 (8)点钞评分表由裁判员评判分,并由裁判员和选手在《点钞评分表》下方各自签名处签字。 5、评分规则 (1)每点对一把计10分,点错一把该把不得分,同时倒扣10分。最后一把零张不计分。 (2)没有扎把或扎把不符合要求的每把扣2分; (3)没有盖章每把扣1分; (4)未经点数扎成一把(“甩把”),该把不得分并倒扣10分。 (5)主裁判发出“开始”口令前点钞(“抢点”),或者发出“时间到”口令后仍继续点钞的(“超时点”),各扣去10分。 6、选手须知 (1)选手不得携带与点钞无关的用具、用品入场,手机必须关机。 (2)选手自带圆珠笔、个人名章,赛场提供海绵缸、印泥等比赛用具。 (3)选手应当按照要求在点钞评分表上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性别等有关信息。 (4)主裁判发出“预备”口令后 ,迟到选手不得进入赛场。 (5)选手必须服从裁判长和裁判人员的统一指挥,严格遵守竞赛规程,尊敬裁判,不得在赛场与裁判人员、判分人员争论吵闹,违者取消比赛资格。遇有争议问题,应由领队向组委会提出。 (6)候赛选手按组委会指定地点休息,以免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 (三) 传票翻打项目竞赛规则 1、竞赛内容 传票翻打 比赛题目限时不限量,比赛成绩由翰林提专用系统自动生成。 2、竞赛规则 (1)选手使用组委会统一提供的传票、铁制文件夹子及爱丁数码翰林提输入设备。 (2)比赛前选手按主裁判要求检查、整理传票,在翰林提系统中选择比赛题库。 (3)按主裁判的“准备”提示进入翰林提系统的传票算界面,并进行相关设置。 (4)按主裁判的“选题打本”和“页码”提示进行传票整理。 (5)按主裁判的“选题题号”提示做好准备。 (6)按主裁判的“开始”口令开始比赛。 (7)完成一题20笔数据的计算后,选手根据系统提示的下一题起始页号和题号完成下一题计算。 (8)对于比赛时间到但没能完成一题(一组)全部20个数据的,系统自动根据选手实际完成的正确录入数据计算小分。 (9)比赛按规定页号、题号输入,不得漏题、跳页。 (10)比赛结束前10秒,主裁判提示:“最后10秒”。 (11)比赛时间到,选手停止操作。 3、比赛时间 10分钟 4、评分规则 ①正确1题得分20分。 ②总分=20×正确的题数。 ③每组20题输入中出现漏题、跳页的,该组不得分。 ④由系统自动评分。 四、成绩评定 1、参赛选手的最终个人成绩分别按手工账60%、点钞20%和传票翻打20%加总计算。 2、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列依次,选取预赛和决赛总名次。 3、预赛选取前十名。 4、决赛选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徐州机电技师学院技能大赛点钞比赛成绩记录单 | 姓名 | 顺序号 | 实点把数 | | | | 选手成绩评定(以下由裁判员填写) | 点对把得分: | 扣分情况(由裁判人员填写): | 1、点错把 10分× 把= 分 | 2、没有扎把或扎把不符合要求扣 2分ⅹ 把= 分 | 3、甩把 10分× 把= 分 | 4、跳把 10分× 把= 分 | 5、抢点或超时点扣 分 | 6.没有拆把 1分× 把= 分 | 7、没有盖章 1分× 把= 分 累计扣 分 | 成绩 | | 裁判签字 | |
商贸管理系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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