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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第十二届技能竞赛月“会计手工账”项目决赛方案 来源:  2021/5/25  点击人气 2344 条

徐州机电技师学院   徐州机电工程学校

第十二届技能竞赛月《手工账》项目决赛方案

一、竞赛目的

1、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增强学生动手能力

2、激发学生对会计专业课程学习的兴趣。

二、竞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5月26日下午14:30

考试地点:培训楼208

三、参赛对象

初赛前十名

四、竞赛形式

会计手工账点钞传票翻打

五、竞赛内容

(一)会计实务项目的竞赛规则

会计手工账务处理竞赛执行的专业技术标准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处理具体原则和方法遵照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1、竞赛内容

1)19级会计专业学生竞赛内容

序号

项目

考核范围

竞赛业务内容

题目类型与权重

(1)

原始凭证

常用原始凭证的填制

A.货币资金

B.应收账款

C.存货(实际成本计价)

D.固定资产

E.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

F.费用和成本

G.所有者权益

H.收入、利润和利润分配

1.财务报表

J.金融资产

模拟小型企业一个会计期间的会计业务;

凭证权重52%左右

账簿权重15%左右

报表权重15%左右

其他权重15%左右

卷面分权重3%左右

(2)

记账凭证

审核原始凭证,并填制通用记账凭证

(3)

日记账

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

(4)

明细账

登记明细账

(5)

总账

登记总账

(6)

报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7)

其他

建账、会计凭证整理和装订、会计交接、账簿启用、错账更正、编制试算平衡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2)20级会计专业学生竞赛内容

序号

项目

考核范围

竞赛业务内容

题目类型与权重

(1)

原始凭证

常用原始凭证的填制

A.货币资金

B.应收账款

C.存货(实际成本计价)

D.固定资产

E.流动负债

F.费用和成本

G.所有者权益

H.收入、利润和利润分配

1.财务报表

模拟小型企业一个会计期间的会计业务;

凭证权重52%左右

账簿权重15%左右

报表权重15%左右

其他权重15%左右

卷面分权重3%左右

(2)

记账凭证

审核原始凭证,并填制通用记账凭证

(3)

日记账

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

(4)

明细账

登记明细账

(5)

总账

登记总账

(6)

报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7)

其他

建账、会计凭证整理和装订、会计交接、账簿启用、错账更正、编制试算平衡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2、竞赛具体规则

1)答题结果用蓝色或黑色水笔直接书写在试卷上指定的位置,用铅笔答题无效,红笔仅用于错账更正和结账。

2)凭证、账簿发生错误,应按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处理。

3)在竞赛中,不得在卷面上使用个人私章或签名等留有个人标记。原始凭证中规定签章处一律使用大赛配备的通用“单位印鉴”章和“个人印鉴”章,如涉及到密码区一律不要填写;记账凭证中只要在制单人处签赛卷中统一的姓名,其他签名处一律不签。

4)竞赛过程中, 选手应保持座位清洁。竞赛结束后,考生一律不得将大赛统一提供的赛卷、工具、用具及其他比赛资料等带离考场。

5)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选手除携带竞赛必备的用具(如笔、尺、算盘、普通计算器等)外,不得将其他用具和资料带入竞赛现场,会计凭证装订用具及材料由竞赛委员会提供。

6)手工账务竞赛最后10分钟,只能用于会计凭证的整理装订,技术标准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

3、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参赛选手均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竞赛现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竞赛内容,否则将取消该选手的参赛资格和名次。

2)参赛选手应准备竞赛必备的用具,包括:黑水笔、红水笔、尺子、算盘、普通计算器、固体胶、夹子、曲别针等。不得将其他用具和资料带入竞赛现场,会计凭证装订用具及材料由竞赛委员会提供。

3)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4)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行为处理。

5)在竞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再续赛。

6)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

(二)点钞项目竞赛规则

1、竞赛内容

1)单指单张

2、竞赛方式

1)备点钞票单指单张采用整把形式。

2)选手持钞采用手持式或手按式均可,限时不限量。

3)点钞一律以坐姿形式进行。

3、竞赛时间

单指单张:5分钟

4、竞赛规则

1)比赛设现场裁判若干名,计时员1名。

2)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比赛用练功券(100元面额钞券)、海绵缸、扎条、记录表(一张用于记录裁判设错,一张用于选手记录成绩)、点钞机等。

3)必须经过抓把、点数、扎把、盖章等过程,每100张为1把。

4)未点的练功券以整把形式放在桌左边(左手点钞的选手可放在桌右边),不得擅自挪动,其他用具可按选手意愿摆放。比赛时,已清点的练功券放在桌右边(左手点钞的选手可放在桌左边)。

5)比赛选手清点的每一正确把要求为100张。

6)比赛报时:主裁判发出“第一把起把--预备”口令后,选手方可抓把作好准备。主裁判发出“开始”口令后,选手即可开始点钞;在结束前30秒报时由计时员宣布“倒计时30秒”,最后5秒钟开始读秒,当选手听到“时间到”的口令后,立即停止手中一切操作,起立后在原位等待裁判员判分。

7)主裁判发出“时间到”口令后,选手应停止点钞、扎把、盖章等动作,在配合裁判员完成成绩登记表后方可离场。

8)点钞评分表由裁判员评判分,并由裁判员和选手在《点钞评分表》下方各自签名处签字。

5、评分规则

1)每点对一把计10分,点错一把该把不得分,同时倒扣10分。最后一把零张不计分。

2)没有扎把或扎把不符合要求的每把扣2分;

3)没有盖章每把扣1分;

4)未经点数扎成一把(“甩把”),该把不得分并倒扣10分。

5)主裁判发出“开始”口令前点钞(“抢点”),或者发出“时间到”口令后仍继续点钞的(“超时点”),各扣去10分。

6、选手须知

1)选手不得携带与点钞无关的用具、用品入场,手机必须关机。

2)选手自带圆珠笔、个人名章,赛场提供海绵缸、印泥等比赛用具。

3)选手应当按照要求在点钞评分表上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性别等有关信息。

4)主裁判发出“预备”口令后 ,迟到选手不得进入赛场。

5)选手必须服从裁判长和裁判人员的统一指挥,严格遵守竞赛规程,尊敬裁判,不得在赛场与裁判人员、判分人员争论吵闹,违者取消比赛资格。遇有争议问题,应由领队向组委会提出。

6)候赛选手按组委会指定地点休息,以免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

(三) 传票翻打项目竞赛规则

1、竞赛内容

传票翻打

比赛题目限时不限量,比赛成绩由翰林提专用系统自动生成。

2、竞赛规则

1)选手使用组委会统一提供的传票、铁制文件夹子及爱丁数码翰林提输入设备。

2)比赛前选手按主裁判要求检查、整理传票,在翰林提系统中选择比赛题库。

3)按主裁判的“准备”提示进入翰林提系统的传票算界面,并进行相关设置。

4)按主裁判的“选题打本”和“页码”提示进行传票整理。

5)按主裁判的“选题题号”提示做好准备。

6)按主裁判的“开始”口令开始比赛。

7)完成一题20笔数据的计算后,选手根据系统提示的下一题起始页号和题号完成下一题计算。

8)对于比赛时间到但没能完成一题(一组)全部20个数据的,系统自动根据选手实际完成的正确录入数据计算小分。

9)比赛按规定页号、题号输入,不得漏题、跳页。

10)比赛结束前10秒,主裁判提示:“最后10秒”。

11)比赛时间到,选手停止操作。

3、比赛时间

10分钟

4、评分规则

①正确1题得分20分。

②总分=20×正确的题数。

③每组20题输入中出现漏题、跳页的,该组不得分。

④由系统自动评分。

六、竞赛所用工具、仪器

组委会提供空白记账凭证、爱丁数码小键盘、传票、点钞券

参赛者自带签字笔

七、竞赛相关要求

1、请参赛选手统一穿校服,带学生证。

2、不许带与考试无关的东西进入考场,参考书、手机静音上交。

3、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老师安排。

4、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场。

八、竞赛现场安排

所有参赛选手在指定考场就坐,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子右上角以备查验。

九、竞赛成绩发布

1、按第十二届技能大赛组委会规定执行。

2、评委评比打分,采用百分制。

3、参赛选手的最终个人成绩分别按手工账60%、点钞20%和传票翻打20%加总计算。

4、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取一、二、三等奖

5、所有奖项排名均不考虑设备差异。当出现名次相同时,取并列名次。

十、比赛后期工作安排

1、比赛结束后各工作人员按照会前安排的相应工作立即开展清理考场的工作。

2、比赛结束后将对此次比赛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总结。

徐州机电技师学院技能大赛点钞比赛成绩记录单

姓名

顺序号

实点把数

  

选手成绩评定(以下由裁判员填写)

点对把得分:          

扣分情况(由裁判人员填写):

1、点错把 10分×       把=      

2、没有扎把或扎把不符合要求扣  2分       把=      

3、甩把  10分×       把=      

4、跳把  10分×       把=      

5、抢点或超时点扣      

6.没有拆把  1分×       把=      

7、没有盖章  1分×       把=       分  

累计扣        分

成绩

 

裁判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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